杨秭归知道崴了脚,可要是就这么回家那这伤可就白受了。她咬咬牙,一脚高一脚低的晃悠着,走近戴金玉的马车。
戴金玉远远便看见杨秭归一瘸一拐,急把头从外面拿进车厢,谁知一着急,下巴磕在还没来得及打磨平滑的毛沿上,直接刮破了相。
“这点小伤算什么?我可是要做秭归男人的人!”
戴金玉在心底给自己鼓了鼓气,赶紧下马车赶到杨秭归跟前,可手伸出去又赶快缩了回去。
“你脚怎么了?”
“没事,抽筋呢,扶着点。”
戴金玉还记得此前因为不小心碰到杨秭归而被毒打,犹豫着不知该不该伸手。抬眼见杨秭归本就圆大的瞳孔还在放大,伸手便先给了自己一个巴掌,打完后赶忙伸出胳膊,让杨秭归搭手。
“你没事吧。”杨秭归对于戴金玉不太正常的样子已经习以为常,只是今日的戴金玉脸上的问题比较显著,才额外得到杨秭归的问候。
“没事没事,对男子汉来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戴金玉一听乐了,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敢在杨秭归面前称起了“男子汉”,杨秭归漠然“奥”一声,抬脚上了马车。
“知道要去哪儿吗?”
杨秭归坐定后问下后进车的戴金玉。
戴金玉离得远远坐着,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去集贤坊。”
杨秭归没有说话,戴金玉又乐了。
他知道这就表示自己说对了,他感觉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杨秭归肚子里的蛔虫,不免欣喜,看着杨秭归的明眸皓齿突然脸红。
“你真的没事吗?”
杨秭归见戴金玉整张脸通红,血好像要从伤口爆出。
“你一关心我,什么疼都忘了。”
这话要是放在京城其他公子哥说出来,绝对能讨的杨秭归一顿好打。但戴金玉与他们不同,不止因为他傻,还因为他总是能把轻薄的话说得格外真诚。
“行行行,当我没问。”
“怎么能当你没问呢,我喜欢你”
“你再说一遍!”杨秭归抬手,怒目相对,指着戴金玉。
“我还没说完呢,我是想说,我喜欢你问我。”
“不准说出来!以后都不准在我跟前说‘喜欢’两个字!”
“那如果我想说喜欢怎么办?”
“找两个字代替。”
“什么字可以代替?你告诉我,我想不出来。”
“讨厌!以后你想要说喜欢的时候,你就说你讨厌。明白了吗?”
“明白了,讨厌~”戴金玉嘴巴抿起反复念着“讨厌”。
啊?
杨秭归一脸惊恐打了个哆嗦,真想抽自己个嘴巴。
好在承天门到了。
进了承天门便是京城最热闹地方,集贤坊。每年春天,全国各地的才子壮士便会陆续赶到这里,只为能拔的头筹,参加中秋国典。
杨秭归才没有满腹经纶需要在这里一展才华,她一年中多半时间都泡在这里面的原因是,她看上了里面的人。
南宫珉,十年前人称大治第一美男子。
身高六尺有余,型貌殊立,浓眉慧眼,鼻梁高挺,脸微方,嘴巴薄且直。
十年后的现在,嗯,朱颜微蹉跎,但好在还算瘦,在杨秭归眼里则是更有魅力了。
气度行止,自带不羁风流,儒雅不刻板,狂达性谦和。学富三车,礼贤下士,为人无有不称赞,处事无有不敬服。
另外还有一点令杨秭归格外心动的,那就是南宫珉少时亡妻不再娶的专情。
咚!
咚!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长街上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龙门亭,只见南宫珉白衣谦谦,站在龙门亭上,两手换着,敲响了得胜鼓。
他的学生陆以明站在身边接过鼓锤,捧至亭前,起高声向着围观的众人:“谁来接今年野试第一锤?”
野试规则随意,大家并不知晓南宫珉会如何出题,四下无人敢接鼓锤,都怕没出彩倒先出了丑,那不是鸡飞蛋打,白来一趟,还臭了名声。
唯独亭下站着的杨秭归,艺高人胆大,比谁都急,好像晚一步南宫珉这颗老窝瓜就被人端走了。
杨秭归惦着脚,双手举的高高,大眼睛睁得像俩马上要从鸡屁股掉下来的鸡蛋。
“长安杨秭归,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