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客房已经住了一位女士,还有就是我们两个。”古万卿介绍,这样就男女对半,和谐了。
“嗯,人不算多。”余佳不介意有其他房客,人多也好,有照应。
“你需要帮忙吗?”古万卿看他带了很多行李,想搭把手。
“谢谢,那就麻烦你了。”
古万卿帮忙收拾的时候,有点后悔了。真正的行李没有多少,只是那几箱子的高跟鞋是怎么说的?
“我喜欢收集紫色高跟鞋,好看吗?”男人两眼冒光,小心翼翼地收拾着那些高跟鞋,一一摆好,生怕弄坏了。
“呃,很好看,是帮女朋友收集的?”古万卿见过怪人,不怎么过分惊讶。
“不,我没有女朋友,就是喜欢高跟鞋,那个是你女朋友吗?她喜欢高跟鞋吗?”余佳进门的时候见过方雅,当时就多看了两眼。
“是,她是我女朋友,不过,她不怎么喜欢。”古万卿觉得自己是不是招来了麻烦,这男人看样子很不靠谱。
“为什么呢?高跟鞋不好吗?”男人明显受伤了,垂头丧气。
“不,不是,各有各的爱好。”古万卿解释。
“对啊,你们做饭吗?我可以蹭饭吗?”余佳突然想到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不会做饭,外面的也不怎么好吃。”
“可以,我们很荣幸。”
“太好了,谢谢。”余佳想着遇上大好人了。
当晚,整个房子里都人气十足了,古万卿也觉得房子里暖了许多。
“你怎么又过来了?”方雅看着古万卿把被子和枕头都抱过来了,他这是要常住?
“嘘,那个男人不靠谱,小心一点。”古万卿是担心余佳,所以当保镖来了。
“你发现什么了?”方雅没觉得什么。
“喜欢收集高跟鞋。”古万卿报告自己的发现,“喜欢收集紫色高跟鞋。”
“什么怪癖?”方雅眉头都皱成一团了,这什么嗜好?听着都让人不喜欢。
“所以啊,我担心,这样的男人不靠谱,我是在保护你。”古万卿爬上床,把方雅的被子和枕头往里边挪挪,铺上自己的被子和枕头,睡在外边。
“那你还答应他蹭饭?”方雅可是都听到了,她愿意接受范丽欣,可不一定能接受不靠谱的男人。
“没办法,万一惹到他怎么办?”
“你怕什么?”
“我不是怕,是不想太僵硬。”古万卿说的在理。
第二天,古万卿做早饭的时候,余佳已经坐在桌前了。
“今天吃什么?”
“皮蛋瘦肉粥,包子,豆浆,面包。”古万卿是为了给方雅加强营养,做了多样的早餐。
“好啊,挺丰盛。”余佳舔着舌头,迫不及待了。
方雅和范丽欣下楼的时候就看到余佳正津津有味的吃着。
“皮蛋瘦肉粥,你喜欢的。”古万卿给方雅盛好一碗。
“嗯。”方雅坐到离余佳远一点的位置。
“范姐,来一碗豆浆,美容的。”古万卿跟范丽欣打招呼,经过那天的相处,范丽欣也细化来蹭饭了。
“好。”范丽欣已经见过余佳了。
“你们好。”余佳嘴里叼着面包,口齿不清。
“嗯。”范丽欣应了一声。
“你的脚是多大尺寸的?穿高跟鞋应该很漂亮。”男人盯着范丽欣的脚看。
“我本来就穿高跟鞋,你是卖鞋子的?”范丽欣特意把脚放到外面,她现在穿的是拖鞋。
“不,我收集高跟鞋。”余佳说话的时候,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你呢?你穿高跟鞋吗?”余佳又把目光转向方雅。
“我不喜欢高跟鞋。”方雅把脚往椅子底下缩了缩,她可不喜欢人家看她的脚,又不是三寸金莲,有什么好看的。
“高跟鞋有什么不好吗?”余佳又露出那种受伤的表情。
“很好,高跟鞋很好。”古万卿看他又要露出那种委屈的神情,赶紧出来打圆场,“我女朋友刚做的手术,不方便穿高跟鞋。”
“手术?你生病了?”余佳很好奇,上下打量方雅的身体。
“啊,你要上班吗?时间不早了。”古万卿提醒,这个人以后绝对不能让他靠近方雅,危险极了。
“哦,对啊,再来一个包子。”男人抓了个包子就闪。
“疯子。”方雅抱怨,什么怪癖好?
“别生气了,你真的不喜欢高跟鞋吗?”古万卿是没见方雅穿过高跟鞋,不过那次水晶鞋除外,方雅个子不高,但是瘦,穿上高跟鞋很漂亮。
“我只喜欢姐姐送我的。”赵鸢送她的水晶鞋是她最喜欢的。
“那也是有我的参考意见的。”
“我要开始写作了,你别来打搅我。”方雅不想跟他讨论无关紧要的事情。
“怎么又写作了?不是说再休息一段时间吗?你的身体?”古万卿不许她碰电脑,有辐射不说,主要是累人。
“我闲的难受。”方雅是真的难受,这样无所事事,真的能把人憋疯。当初,女梨就是这样忍受着。
“那你帮我打理店铺,比写作轻松。”古万卿有意把她拉拢过来,以后结婚了,一定要把店里的事情交给这个老板娘。
“不,我不懂那些。”方雅不喜欢费脑子的事情,写作也是费脑子,不过好的多。
“好吧,别太累了。”古万卿拗不过她,知道她要强。
“嗯。”方雅上楼去了。
“方雅是作家?”范丽欣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出了一些,租房的时候,彼此之间也是简单的了解,不是很清楚。
“可是算是吧,她喜欢写写小作品,接接出版社杂志社的稿子什么的。”
“嗯,女孩子就是要自主一些,光靠男人过活怎么成?”说到这些,范丽欣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曾经她也是个女强人,自主,独立,跟现在的方雅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方雅身边的古万卿是十足的好男人。
“我支持方雅的工作,我喜欢她也是因为她的特立独行,不是千篇一律。”
“很好。”范丽欣很赞赏这两人。
主卧室里,方雅在笔记本电脑上敲击着键盘,近两个月没有碰过电脑了,都有些生疏了,敲击键盘也不利索了。
女梨把书看了一半,本子上也记录了不少。她生前就有这个习惯,记笔记。
“你在做什么?”女梨不能见光,大白天的拉着窗帘。
“写文章,小说。”方雅现在在创作一篇灵异小说,她想把女梨的故事写出来,让更多人看到。
女梨生前也听说过有人专门写下小说挣钱的,她有时候也会看看小说,那时候都是书本小说,口袋书啊,很小巧,携带方便。上次看了方雅的作品,很好,语言简单朴素,没有过多的辞藻华丽,通俗易懂,故事情节也精彩。
“你的工作吗?”
“是,我的工作,因为心脏手术耽搁了一段时间。”方雅的工作时间是无限制的,这就是好处,时间有弹性,无所谓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看自己心情。
“工作?真好,我也想工作。”女梨生前是多么的想读书工作。
“你喜欢什么工作?”方雅停下来跟女梨说话。
“医生,心脏科医生。”女梨说,这是她的梦想。
“这个,很难办,我帮不了你。”方雅没办法帮鬼完成这样的心愿。
“你能带我出去吗?”女梨突然说,她很想出去看看,这么久了,她都不知道社会是什么样的了?范丽欣的装束就让她很好奇,女人可以穿着那种短裤到处走吗?还有高跟鞋,女梨看到了那个新来的房客,叫余佳的,有好多漂亮的高跟鞋,比自己生前穿的更好看。
“你不能出去?”方雅以为鬼是可以随意漂的,女梨不出现的时候应该是出去了的。
“我不认识地方。”女梨嫁进来之后就几乎没有出过门,根本不熟悉路。
方雅觉得女梨真的很可怜,全职太太也比她自由的多。
“我怎么帮你?藏在伞里面?”方雅见电视上的鬼都是藏在伞里面,由别人带着去往某个地方。
“能让我附身在你身上吗?”女梨提出建议,她不能见光,而且她想触碰东西,附身是最好的办法。上次跟范丽欣的合作就很成功,她不仅可以吃东西,范丽欣的肉身也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
“上我身?”方雅觉得汗毛直竖,她从来没有被鬼上身的经历。
“我想吃外面的东西。”女梨看着方雅,眼里都快滴出泪了,她都快忘记食物的感觉了,天天看方雅和古万卿一起吃饭,很快乐的样子,她很羡慕。
“好,好吧,现在吗?”方雅无法拒绝一个鬼的正常要求。
“嗯。”
“好,你来吧。”方雅闭上眼睛,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感觉像是冰冷的东西侵入体内,方雅一个激灵,睁开眼睛。双手握了握拳头,很真实的感觉。
方雅起身下楼。
“怎么下来了?”在网上打理店铺的古万卿抬起头?通常情况下,他都是在饭点之前抽空出来跟A城市的网店助理联系一下,了解情况。这里,他暂时不能离开,不能抛下方雅一人。在看到方雅的一瞬间,他看到了方雅眼中的奇怪神色。
“你?”古万卿站起身,警觉起来,那不是方雅该有的神情。
“她答应要带我出去。”是女梨的声音。
“你上她的身?”古万卿很激动,方雅的身体还没好,哪里能折腾?母亲也太会乱来了。
“她答应的。”女梨说,意思是自己没逼迫方雅。
“好吧,出去走走的话,可以,不过,你不能伤害她,她身体不好。”古万卿也在心里责怪方雅,没轻没重的,怎么就答应人家了,要附身就让他来好了,他个大男人受得住。
“嗯。”女梨很感激。
出门来,因为已经是初秋,植物没什么可看的了。好在还有眼光可以感受,女梨抚摸着皮肤上温暖的触感,真是久违了。
古万卿陪着她走在大街上,女梨对一切事物都很新奇,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想吃东西。”女梨不饿,也不会饿,她只是很想念那种感觉。
高档餐厅,女梨很文雅的吃着饭菜。
“还要什么吗?”古万卿看她慢慢吃着,有种错觉,这是自己第一次单独陪母亲吃饭,眼眶都湿润了。
“你怎么了?”女梨抬头看他眼中闪着泪光,心被触动了一下。他怎么哭了?
“没什么。”古万卿抹抹眼角的泪,母亲不记得他了,不是母亲的错,自己不怪她,“母亲。”
“母亲?”女梨听到这个字眼,觉得很困惑,自己有个这个大的孩子么?
“你忘记了那才2个月大的孩子。”古万卿记得父亲告诉他,母亲离开的时候他才两个月大,还没有断奶。
“孩子,我有孩子?”女梨神情恍惚,“我有孩子吗?”她怎么不记得了?
“不记得没关系,不要想了。”古万卿不希望母亲被更坏的记忆缠绕,也许自己也是母亲不喜欢的回忆。
“我吃饱了,不能把她撑着了。”女梨放下筷子,她已经吃的很多了,外面的食物别致,让她很有胃口。借着别人的身体吃个饱,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能伤害到别人的身体,那太不道德了。
“你还想去哪里?”古万卿想着难得有机会陪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