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为首的地痞,搬了德平伯府出来,朱时泽不禁剑眉微拧,下脚的份量,也稍稍轻了一些。
他一共说了三句话,但这三句里,只有两句,是问这地痞的,第三句,乃是因为他瞧见了在人群之外停下的德平伯府马车,以及,从马车里走出来的李岚起,他名义上的大舅哥。
“虎跃少爷!”
“照拂小人的,是德平伯府的虎跃少爷!”
见朱时泽听了德平伯的名号也不畏惧退缩,为首地痞便明白,自己这次,是踢到铁板了。
但他的心里,仍存了一分希望。
因为,自他脚踝上传来的疼痛减轻了些许,而且,这让他畏惧的人嘴里,还提到了另一位德平伯府嫡少爷的名字。
兴许这人,是那位李岚起少爷的友人,兴许,兴许他能看在……
“我怎没听说,我家兄弟,堂堂德平伯府的嫡子,养了你这么一条乱咬人的疯狗?”
李岚起是被他的嫡妻段氏,硬逼着来城西,关照沈家生意的。
昨日,听闻沈家车队遭了歹人劫持,他本打算装傻充愣,静观变化,以防过早“站队”,成了挨旁人打的那出头鸟儿。
哪料他嫡妻段氏出了一趟门儿回来,就开始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得了他许诺,会于今日来城西,才饶过了他的耳朵。
“你怎么也来了,时泽?”
李岚起虽出身武勋,自幼,也没少操练武技,奈何,凡事都讲究个天份,他恰巧就是那个,生在一个“强者”林立的府邸,却因传承了母族天赋,纵下不少于旁人十倍功夫,也只及得上自己兄弟不偷懒程度的存在。
人,总会在明知无法改变一些事的时候,对其心生懈怠。
自数年前,入了文职之后,李岚起便彻底放弃了他的武道修行,驰骋疆场这种事,更是彻底的,与他绝了缘分。
“柔儿怕有宵小之辈,来这里找麻烦,让我过来关照一下。”
松开为首地痞的脚踝,朱时泽缓步走到了李岚起近前。
李岚起的头皮,只堪堪与他肩膀平齐,两人对面而立的景象,让人本能的心生别扭。
“你既然来了,那这条自称受你家庇佑的疯狗,我就不教训了。”
“回去告诉李虎跃,若再有下次,可别怪我,连他那当主人的,一并收拾。”
能带兵打仗,让南疆敌对闻风丧胆的朱时泽,自不会是个鲁莽蠢人。
他来此,是为帮沈家撑腰,而非给人家惹更多麻烦,既然,有李岚起这便利存在,能更好的帮他实现所求,他又何必,非得选费力又不讨好的法子?
“此事,岚起定彻查明晰。”
“绝不允,宵小之辈,坏我德平伯府美名!”
便是德平伯府,这受尽隆庆皇帝关照的家族,可供承袭的爵位,也只有一个。
将自己的手足,越深的踩入泥淖,自己获得那可能的希望,也就越大。
这个道理,李岚起明镜在心。
然打蛇不死,必生后患,他必须把陷坑挖得深些,让掉进去的人,没可能再爬上平地,再将其引过来,推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