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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张爱玲曾说: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夏蔷薇出名不算早,但一直活得挺灿烂,灿烂之余,她本着作家的身份开始讲究,觉得养宠物不适合她,便到孤儿院领养了殷绝。
整整养了六年,殷绝不仅不跟她亲近,还越发厌恶她。夏蔷薇倒没伤心,觉得她家孩子比她更个性,情商冷得很有原则。
浴室的水声停止,殷绝赤luo着上身,从里面出来,神色冷漠,根本不瞥一眼夏蔷薇,进了自己房间。
夏蔷薇起身,把刚刚折好的衣服给殷绝送进去。
六年前,夏蔷薇十七岁,以一部《祸国殃民》成名,年赚千万,买下现在海边的别墅,后领养了殷绝。但虽然有名有钱,夏蔷薇一直亲力亲为,料理两个人的生活。
“出去”殷绝冷声道。
夏蔷薇将衣服放进衣柜,靠着墙,挑眉:“绝儿,你换你的衣服,对妈妈不用害羞”。
殷绝瞥向夏蔷薇,黝黑的眸子泛着寒光,冷嗤一声:“23岁的妈妈,20岁的儿子?”
夏蔷薇点点:“所以,绝儿,你尽管换衣服,不用不好意思”。
殷绝转过身来,侧逆着光,脸上的线条被拉得很深邃,仿佛黑暗里沉睡的恶魔。殷绝本就长得及好,棱角分明的脸,精壮修长的身体,完美的如同神坻。
“夏蔷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对我的恶心想法?”漆黑的瞳孔盯着夏蔷薇,没有尽头的深渊里是赤luo裸的厌恶。
夏蔷薇一愣。
“我不会爱上你,永远不会,看见你,我只有恶心”,锋利冰冷的视线直直的刺在夏蔷薇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