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清晨,醉听楼里的客人稀稀两两,红尘提着几盒国色天香膏前来。
“洪叔,我给醉娘送天香膏来了!”
柜台处,一个四五旬的老头正眯着一双老眼提笔记帐。感觉到有人前来,掌柜老头抬头看了一眼,而后又埋首继续写着。
即便不听声音,光是看红尘那一顶斗笠,他便能猜出来者是为何人。
靖桐县虽然不是个大地方,却将北粼国人爱美之天性体现得淋淋尽致。
在这儿,谁人不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纹妆、美衣,而后在众人的面前露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就连店里的小二也是一身光鲜亮丽。整个靖桐县望去,斗笠几乎是个绝缘的东西。即便是寒冬腊月,依旧将美作为生活的最重部分。
在这,也只有这么一个人会将它佩戴了。
“红尘你来啦,醉娘说你来了就直接上楼找她去。哈秋 ̄”
洪叔头也没抬,将醉娘交代的话语传去了后便拿起手边的手帕擦拭着鼻子。
“我晓得了!”说罢,红尘从袖中拿出一小瓷瓶递至洪叔眼前,笑道,“洪叔,这是我自己做的枇杷膏,每日饭后吃上几口,或者无事用温水泡着喝,对身子还是好的!”
闻言,洪叔愣愣看着跟前的青花瓷瓶。
轻扬浅笑,双眼一弯,红尘解释道,“昨晚我见洪叔在雨中急急赶回醉听楼,所以便做了这枇杷膏送来,心想也许用得着!”
老眸微扬对向那一顶斗笠,洪叔紧紧望着那一层轻纱。不知为何,明明看不清里头的面容,却似有一张温润似水的笑颜清晰分明在目前。
“那么,我便先行上楼了!”
提着天香膏,红尘便朝楼梯走去。
一身素白,一顶斗笠,天香膏凤凰木盒,见此何人不知他是愈心堂的当家,红尘。
见着是他前来醉听楼,酒楼里的客人纷纷与其打着招呼,其中不乏褒贬。对此,他皆是轻笑应之,润耳的声音纷纷有礼,挑不出半点儿的刺。
望着那步步上楼而去的轻素身影,洪叔摇了摇头,向来只为银子而欢喜悲愁的他竟是重重的叹了口气。
“可惜啊可惜……”
提着天香膏,步上三楼来到最南边的雅间,红尘停足门前,抬起空手轻轻而叩。
“进来吧!”
随即,雅间里传来一道很是慵懒的声音。
毫不迟疑,红尘推门而入。一入其中,便闻得一股清淡的胭脂香味。
红尘进入房中的同时,一人轻扬珠帘而出。
肥白的脸颊透红,双眼甚是晶亮,鼻梁挺直,不大不小的双唇殷红殷红的,好似透着水。丰腴而满的身材,一身华丽的粉红蝶香戏花罗裙,耳垂、颈项和手腕佩戴着整套的绿蓝珠宝。
这,便是醉听楼的当家,黄花已过,珠黄未满,正是风情万种之时。
无人记得她的名字,只是都唤她为醉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