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酒面容一整,呼出口浊气问道:“少东家说。”
将陈烨的照片发给老酒,鹤珑眼睛透着阴森,脸色却很平淡,他微微笑道:“弄他去海里喂鱼。”
老酒掏出扫了眼手机,见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浓眉不由皱起,随而又迅速抹平,做该做的,多余的不能问。
他咽口唾沫说:“越快越好?”
鹤珑点点头,不忘提醒道:“老规矩,别在银江绑人。”
“知道了……”
老酒佝偻着背,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
一根烟抽完,鹤珑叹口气,刚才管家在电话里告诉他,鹤归仙在进食时被人撞破,已经惊动了警察局。
对父亲吃人的癖好,他不是一无所知,甚至怀疑母亲当年不是失踪,而是被父亲给活吃了的。
老人家,有本事,孤身闯敖门,打下了偌大基业,创造了挥霍不尽的财富。
有这种让人为难的怪癖,也是能够理解的,谁让他是赌术天下第一,谁让他是银江鹤归仙呢!
真正让鹤珑不爽利的,是最近有传闻,说老头子要传位给施云。
开玩笑!扯淡!不可理喻!失心疯犯了,老头子才会干这种事!
我是他的种,他衣钵不传给我,传给一个外姓女人,他是不是有病?
唉,他是有病,一个活吃人的人,能不是有病吗?
鹤珑为此很烦心,偏偏施云又是油盐不进,嫌自己不够帅,还是不够厉害?
眼前闪过施云那无可比拟的性感身段,鹤珑觉得小腹腾起一团火,可惜秘书不在。
其实,便是秘书在也没用,因为鹤珑心里很清楚,这火谁也解不了,吃秘书,无法解渴不说,反而会越来越渴。
坐专用电梯来到地下,门一开,鹤珑便闻见了血腥味。
起初他没怎么在意,老头子喜欢光着身子进食,回来后带着血腥也正常,过去也没少见。
但当他穿过长廊,来到金碧辉煌的大厅,保镖高快拦住他的去路,瞧见他尴尬的神情,鹤珑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鹤珑神情平淡地问:“我的秘书?”
保镖高快点点头道:“来的不是时候。”
鹤珑叹息道:“是我让她来的不是时候。”
高快眨眨眼:“老爷七分饱才最饿,你要理解。”
鹤珑笑声道:“我当然理解,被吃的那个,也不是我。”
高快不再说话,也没有让开的意思。
鹤珑竖起耳朵听了听,想要听是否会有什么动静,结果是渗人的死寂。
鹤珑退到沙发前,慵懒地将自己扔进去躺着,不知是庆幸还是埋怨,嘀咕道:“幸好,他喜欢吃女人……幸好,我不是他女儿……”
高快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