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英国使者和大明的谈判,也在紧张进行。
在南洋的势力分割上,英国愿意接受大明的安排。但在新西兰的归属上,英国不愿意放弃管辖权。且新南威尔士州,也被英国用来交换北马鲁古群岛,不接受共治。
这个条件,和大明的预期形成强烈反差。
因为无论如何,大明都不允许英国涉足大洋洲。
所以谈判,也陷入了僵局。
正是此时,巴达维亚被攻克的消息传回大明。英国使节,也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个消息。
大明负责谈判的是教育部长,兼外交司长左鹏。听到这消息,紧皱的眉头也舒展了许多。
这些天里,谈判的僵局一直让他忧心不已。特别是英国使者的态度,强硬得让他直想扇对方几·巴·掌。
他也知道,英国咬着新西兰不松口,不过是为了换取更多的利益。而大明,也愿意在北马鲁古群岛做出一些让步。
但这是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摊牌。
且英国非要将被马鲁古群岛和新南威尔士州混为一谈,显然胃口极大。
不过葡萄牙使者也在这时候到达大明。
和英国相比,葡萄牙就实在多了。对大明的条件全部应允,只是在细节方面,做了补充。
比如在共治的奥比拉图岛、巴占群岛,成立马鲁古自·治区。
当然,这自·治区只是一个名头,与当地的土著人无关。
相关的行·政人员,也都由大明和葡萄牙人担任。
且自·治区中,没有总·督。但会组建最高规格的议会,共有六人,有权决定自治区的所有事务。
在权利分属上,大明还是很讲究公平的。和葡萄牙几乎是对半分成。那六位最高议员,也是你三我三。
于是在1973年8月,大明和葡萄牙签订了《明葡友好条约》。
按照规定,东帝汶的管辖权,自条约宣布的那日起,移交大明。而马鲁古自治区,也即日成立。
在条约的末尾,大明和葡萄牙,还发表共同声明。一致谴责荷兰破坏南洋和平,践·踏人·权的行为。
并决定在南洋的地界上,结成攻守同盟。当一方遭到第三国的攻击,另一方有义务给予全方位支持。
条约的期限是五年!
显而易见的,这第三国指的是荷兰。
至于同盟范围只包括南洋,则是大明的意思。
毕竟葡萄牙是欧洲国家,反法同盟也在这个时间点成立。
而大明现在一心求发展,没精力顾及欧洲。且英国一直奉行大陆均衡政策,显然不希望看到大明作为一个域外国家,涉足欧洲事务。
葡萄牙虽觉得有些遗憾,但南洋的殖·民地,却有了保障。不像之前的东帝汶,时刻处于荷兰人的威·胁之下。
同时大明对南洋的战事也徐徐推进。
由于荷兰在南洋最大的据点沦陷,其它地方的荷兰势力,也失去了统筹。
像荷兰总督,在被困了半个月之后,就不得不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