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要不把家里的母鸡炖了吧,兄弟要读书,可不能亏了身子。”
大壮这话让杨锦愣了一下神儿,这穷乡僻壤的,物质极为匮乏,家里只有一只下蛋的母鸡,这要是杀了,以后可就没蛋了。
“大壮哥,不用,你看我这身板像是亏身子的吗,随便做点就行。”
杨锦也极为聪明,见李牧这么说,就赶紧接过了话茬,“那我去炒个鸡蛋,再捋把青菜,你上次打回来的酒还有一坛,一并子拿出来吧。”
大壮自然知道自己婆娘的性子,见李牧也没在意就不再强求,拉着李牧进了堂屋,“弟弟,你先坐,我去把酒拿过来。”
说完不等李牧拒绝就往厢房走去,没多久就搬着一坛子酒走了进来,倒了满满两大碗,“李牧兄弟,来尝尝,这酒可是我从谷州县城买来的,给丈人送去了一坛,自己留了一坛。”
原本李牧是不想喝的,前一世他极好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最终落下了脂肪肝,既然命运给了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可不愿意再如此折腾自己的老本。
但听了大壮的话他又不好拒绝,酒这玩意儿在这个时代可是十足的奢侈品,虽然李唐已经掌管中国十几年,但连年混战,再加上隋炀帝在位期间连年征战,社会早已混乱不堪,民生凋敝,不是短时间能够恢复的,百姓吃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去酿酒。
拒绝不过,李牧只好端起来给大壮碰了一下,然后先抿了一口,入口一股涩味,很淡,李牧就着微弱的光低头看了一眼,酒发黄,这下李牧确定了,这就是黄酒。
黄酒的历史非常悠久,在蒸馏方法没有被发明之前,这酒一直是主流,度数不高,20度以下,比啤酒强不了多少。
“李牧兄弟怎么了,是不是这酒不合口味?”
见李牧一直盯着酒看,赶紧问道。
“没有,没有,只是没有喝过,想仔细辨识一下而已。”
“这样啊,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少喝一点,待到明天天亮,我们再酣畅而饮。”
大壮的话正合李牧的意愿,这酒这么清淡,而且还涩,他根本难以下口,就这还是城里买来的美酒。
不过很快他就释怀了,毕竟这是公元629年,不是酿酒极其发达的现代社会,心里也有了计较。
既然已经来到这个时代,总要找个安身立命的行当,改良酿酒术也许会是个不错的想法,随着贞观之治的开启,经济已经开始快速复苏,百姓富裕以后就有足够的粮食来酿造美酒,而世家子弟对酒的需求量也会急剧上升,最最主要的是酿酒的原理非常简单,非常容易实现。
“夫君,叔叔,准备一下吃饭吧。”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杨锦用一方条板把饭菜盛了上来。
吃到正酣时李牧忽然看到门后有一双孩童的鞋子,疑惑地问道,“嫂嫂,怎么不见孩子?”
“牙子在我父母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