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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番外一我多么羡慕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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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幕场景一直都刻在我的脑海里,每到夏天,我总是会记起那潮湿的午后,汗水浸透衣衫,浑身黏黏腻腻。

我也曾经这样偷偷地看着一个男孩,在我18岁的年纪。

手机铃音突然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居然是林伟祺。

“Jodie,有没有打扰你?”他问。

“没有,有什么事吗?”

“阿喵生病了。”林伟祺的语气里满是歉意,“可能是突然换了环境,它有些受惊,外加我给它吃了一点其他牌子的猫粮,所以,它似乎得了急性肠胃炎。”

“要紧吗?”我问,我养阿喵快两年了,它还没生过严重的病。

“有些呕吐,还有些腹泻,不过我给它用了药,暂时没什么问题。”林伟祺说,“我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和你说一下,对不起,没能好好地照顾阿喵,不过我会争取在你回来之前,让它恢复健康。”

我想了想,说:“Virgil,不用勉强,我相信你已经很好地照顾我的猫了,万一,我是说万一,它病情恶化,死了,你也不用太过意不去,我不会怪你的。”

林伟祺似乎有些无语:“Jodie,阿喵只是得了肠胃炎。”

“你会打这个电话给我,说明情况还是有些严重的,对么?”我说,“Virgil,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医治它吧,如果阿喵要死了,你帮我和它说一句,我爱它。不过要用中文说,它已经听不懂英语了。”

林伟祺愣了一会儿,说:“Jodie,你有男朋友吗?”

“嗯?”

“你要是有男朋友,他怎么能受得了你的怪脾气?”

“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

我说:“幸好没有,如果你有女朋友,她怎么能受得了你的爆脾气。”

林伟祺:“……”

我竟然有些不开心,因为林伟祺说我是怪脾气。

我承认我不是那种左右逢源的人,哪怕是现在,在我工作的机构中,我和同事们的关系也不亲近。她们聚餐,去酒吧喝一杯,我很少会参加,宁可回到我的小屋抱着阿喵看书。

但是现实总是会稍稍地磨平人的棱角,我并不想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怪咖,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女人,只是有些社交无能。

几天后,我去参加了高中同学聚餐,没想到路上堵车,我竟然迟到了。

推开包厢的门,里面很是热闹,那一桌子人在看到我后,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

我笑着说:“怎么啦,不认得我啦?”

他们都站了起来,记忆里那些年轻稚嫩的脸庞,现在都有了一些变化,我看到了顾铭夕,他穿一身米色衬衫,下着黑色西裤和黑色皮鞋,成熟英俊,已经不是我记忆里那个有着雪白衣领的少年模样了。他与时尚靓丽的庞倩站在一起,非常登对。

我也看到了谢益,依旧是个闪闪发光的公子哥儿形象,餐桌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和他很少说话,只看到他一杯接一杯地喝红酒。

后来,谢益喝多了,我决定送他回家,并且和他谈谈。

在酒店门外,谢益抱着树杆大吐特吐,庞倩贴心地为他买来一瓶水,我回过头,看到顾铭夕站在不远处。

寒风中,他穿着一件短款的灰色大衣,整个人透着一股沉稳的气息,接触到我的目光后,他微微一笑。

趁着庞倩在谢益身边,我走到了顾铭夕面前,冰凉的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我们彼此对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最后,还是他打破沉默,问:“你博士毕业后,打算回国发展吗?”

我摇头:“我估计,近十年,我都不会回国发展了。”

他眉头微皱,说:“刚才听你和吴旻在聊天,抱歉,我现在英语不是很好,我好像听到……你们在聊假肢?”

这方面的话题,我几乎都是用英语和吴旻沟通的,我抬头看着顾铭夕的眼睛,没有躲藏,平静地回答他:“是的,我跟着我的导师在开发智能假肢,主要是上肢假肢。现在的下肢假肢已经很先进,很完善,对人体的代偿效果非常好,但是上肢假肢还远远达不到代偿人类手臂的程度。”

他笑了,一点也没有因为这个敏感的话题而不开心,他说:“本来就是这样的,手和脚,功能不同,很难比较。”

“我们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错的进展。”我简单地为他解释,“未来的几年,也许就会有所突破。到时候,在人的大脑内植入一个小芯片,戴上上肢假肢后,人就能感知并控制假肢,再配合上臂残肢留存的肌肉和神经,进而全面地操控假肢。我们设想到的最好的情况,就是人类可以依靠上肢假肢完全地自理生活。”

顾铭夕笑道:“就像机器人那样?”

我想了想,点头:“没错,就像机器人那样。”

他大概是因为喝了酒,面上突然露出一丝顽皮的表情:“我小时候,一直想要两只这样的机器手臂,后来知道这不可能实现,我还沮丧了很久。”

“现在没什么是不可能的了。”我鬼使神差地说:“顾铭夕,如果……我是说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简直难以相信这是我说出来的话。我继续说,“你的情况适合配肌电假肢,一开始可能会不太适应,但是经过训练,假肢可以帮助你做很多事。”

他点头:“我知道,我了解过,谢谢你肖郁静,不过……我不打算配假肢了。”

我没有去问他为什么,因为我知道答案。

也许假肢这个东西,对顾铭夕来说会是一种负担,但是我相信,对更多肢残人士来说,他们会需要我们的帮助,尤其是那些年幼、贫困又残疾的孩子,我坚信我们的事业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我立下志向走这条路时,是2003年的冬天,我在北京上学,爸爸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辛巴死了。

那本该驰骋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王,最后却孤独地老死在动物园里。

当时,我就想到了顾铭夕,在知道辛巴死讯不久前,我和顾铭夕刚通过电话,是庞倩拜托汪松把号码给我的。

电话里的顾铭夕情绪很低落,我知道,他一定是碰到了困难。

当时,我一直在思考出国读研的方向,我学的专业细分下来有各种研究课题,差距巨大,我并不会为了就业而泛泛地学习,不管走哪一条路,我都打算将它作为终身职业,深入地研究下去。

因为顾铭夕,因为辛巴,我定下了我的科研方向。

我转移了话题:“说起来,顾铭夕,我看过你的书了。”

他有些惊讶:“美国也买得到吗?”

“不是,是谢益给我寄过来的。”我说,“你画得很棒,就是……羚羊小姐的戏份好像少了一些。”

看到顾铭夕怔楞的神情,我就知道,他没能体会到我的幽默。

我只得再次转移话题:“那个手鼓,你们还留着吗?”

顾铭夕又是一怔,一会儿后才点头:“留着,在庞倩房里,她保存得很好。”

我笑了,说:“留着就好,以后也不要丢,不要送人。”

他眯起眼睛:“这个鼓,有什么故事吗?”

“等你和庞倩要结婚时,我再告诉你。”我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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