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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灯火与群星,人间值得的又一刻。
冬日夜长日短,漫漫长夜,不知何时才天亮。
这种时刻,最易下定决心。虽一点线索都没有,但只要有了决心,便可寻到,即使到头一场空。
有些东西已经不同。
白日。
依旧是下楼买菜做饭,与往常不一样,轻眉想看看小男孩是否还在。
一路寻寻觅觅,东看西望,非要将小男孩映入眼中不可。
神经兮兮,大妈眼尖的瞅着了轻眉。
脸上漾笑,声如献媚。
“姑娘,姑娘!”大妈没想到能见着她,就着这条件,大妈觉得如自个家的儿子绝配,如若不成,当干女儿也行。
大妈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神仙圣母思想,总想照顾眼前这个姑娘,仿若上辈子欠她似的。
这声音猝不及防从背后传来,身体不禁打起寒颤。
大妈的出现,仿佛上辈子没虐够,这辈子继续迷之围绕周围似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大妈一定不知,自己和蔼可亲的模样,在轻眉眼里,恰如人间恶魔。
所以她倍感亲切,想要唤眼前人到自己家做客。
“姑娘,到我家吃饭吧?”
眼中之意,一看即透。
轻眉不由一脸假笑,接过菜铺递来的白菜,沉声道:“阿姨,我们互不相识。”
可倔强如大妈,哪里那么容易就让轻眉溜走。
所以她亮出了绝招,在她自己眼中是。
“有个小男孩叫你去的呢。”
这便是,大妈想要叫轻眉做客的原因,夹带私人原因除外。
原本是开心的一晚,大妈早早买菜做饭,准备学学新菜谱。
“咚咚咚”,敲门声奇奇怪怪,大妈皱起短眉,正纳罕谁来。
自己养的狗子先跑过去开门了。
急匆匆跑到门口,看见一个笑的很开心的小男孩子,9岁大概,还摸着自家的狗子。
还死赖活的偏要留下来,可怜模样令人心疼,吃过饭便欣喜的瞅电视去了。
大妈想想还真是头疼,也问不出男孩家住何方,全身破烂的衣服,看来是走丢了,预备送到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