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时间悄悄从指缝中钻过,黎玥笙已经在A市待了三个月了,A市十二月的天已经是冬天,黎玥笙身穿一套针织衫套裙,针织粉嫩的颜色衬托得她的皮肤更娇美了,让未施粉黛的脸蛋更粉润,五官显得更是漂亮,特别是那双大大的、黑色的眸子,那样清澈,那样明亮。仿佛要把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吸筹进去……她漫步在A市华尔街上,面上淡然、沉静,心中却在思念着一个很久远,很久远的人,那个人住在她心坎里,无法忘却。
这一天,黎玥笙正在医院上班,天很冷了,走廊上的人寥寥无几,医院的医生们都下了班,玥笙本来晚上可以在家休息的,但想着没人,就来守夜班。
黎玥笙伏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写着今天的病历报告。突然有人把门砸得巨响,紧接着两个高大的男子扶着一位昏倒的男子走了进来。
“医生,快给他看看,他晕倒了,喝了太多酒,还受伤流血了。”一位男子着急得叫喊道。看着男子身上腥红的伤口还在流血,黎玥笙赶紧让人躺在床上,先拿药止住了血,又拿着听诊器开始仔细检查。
“医生,他怎么样了?”其中一个男子十分着急的问道。
黎玥笙收起工具,抬起头来,一脸严肃道:“他的问题不大,身上有多处外伤,但好在没伤着内脏,就是喝酒喝太猛了,有点胃出血,一时难以承受。多休息休息就好。”说着就麻利的给他包扎好了伤口,挂了点滴。
开完开药方,玥笙才得以松了口气,打量着这三个人,床上躺着的那一位,古铜色的皮肤,铁铮铮的面容,虽然昏迷不醒,但看着很有气魄,还算是帅气;刚说话的男子戴着金丝边框的眼镜,斯斯文文的,气质温文尔雅,很有绅士风度,让人忍不住去亲近。
另外一位男子,却令人无法忽视,黑色的头发,帅气俊美的五官,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子,性感的嘴唇,还有那一身贵族的通身气派,不凡的穿着,让人不敢忽略他的存在,看着又高高在上,散发着冷漠的气息,不说话就感觉让人觉得尊贵无比。
黎玥笙看得有些呆,一时竟然反应不过来。
脑袋里突然显现出一些画面,黎玥笙惊呆了。
竟然是他!真的是他!她居然遇见他了,这些年大多都只是在报纸上见过,关注过他,没想到今天见着真人了。
沈瑾琰,沈氏家族继承人,现今年龄27岁,23岁继承家族事业,短短几年时间已经把沈氏立于A市第一个最有影响力的家族;成为最有名的A市富商。和沈瑾琰在一起的其他两个人的身份也是不凡。
“医生,他要住多久?”这时沈瑾琰打破寂静开口了。
“没……不……不……不久,住一个月养养伤就行了。”黎玥笙赶快反应过来道,激动得舌头打转转,话都说不好了。但面上立马恢复了平静。
沈瑾琰皱了皱好看的眉头,但没多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医生,今晚麻烦你了,我们不想惊动他家老爷子,所以没去叫其他医生,也没通知院长,也没送急诊室,所以只有向你求助了。听挂号的护士说你今晚值班,医术高明,所以就来了!”说话的人正是那位儒雅的公子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道。
“没事,应该的!救人本就是医生的天职,不必客气,况且我也没帮多少忙!”黎玥笙微笑着回答,偷偷瞟了沈瑾琰一眼,眼见他在阳台上打电话去了。
“我叫林子君,他是沈瑾琰,躺着的那位是我的兄弟贺誉豪,我们因为一些事情,不方便透露贺誉豪的行踪,烦请你保密,不要惊动院长。”林子君道。
“好的,我会注意保护病人隐私的,请放心好了!”黎玥笙赶紧保障。
“好了,我们该走了。”沈瑾琰一脸漠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