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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无常道:“可他是公子令仪啊。”
孟婆不以为然:“所以呢?”
黑无常道:“所以他遇到的人,应当是掌梦神君吧。”
孟婆又抱住黑无常的头猛捶:“你疯啦,夜卿大人早就殒天了。”
想要不忘记生前所爱之人,其实也不是没有法子。只是这个法子,一般人总是望而却步:在忘川之底,受尽万鬼噬咬的折磨,千年间,只能见自己所爱之人一次又一次在那奈何桥上走过却不能相认。这样的条件,可以吗?
为了心爱的人,当然值得。
于是这位衣袂飘飘、遗世独立的谪神,公子令仪背着手在忘川河边走了两趟,仔仔细细地想了一想,拒绝了。
他觉得,他不需要记得夜卿。
爱一个人,不是因为我记得前生与你的缘分,而是因为你本身。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他是正神还是凡人,无论他记不记得夜卿,只要当他们遇见,他便立刻想起来,他热烈地爱着对方。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反正多少桶孟婆的苦糖水也洗不掉他曾经作为神的记忆。
他抱着孟婆涕泪俱下,轰轰烈烈哭了一场,喝了汤,过了桥,又在嘈杂纷纭的祝贺声中呱呱坠地了。
“这孩子怎么生下来就这般严肃?”
“嘟嘟嘟,这孩子怎么哭也不哭?啊嘟嘟嘟,啾啾啾......”
“这怕不是个傻孩子吧?”
“得,还真有可能。嘿,他在瞪你嘿!”
令仪叹了一声:呵,凡人,历劫的神也是神,你们懂吗?
每一世,他都因为表情严肃、不苟言笑、总是一副冰山臭脸而惹人嫌弃,爹爹妈妈不喜欢,老师同学也不待见,当娶之年无人相候,孤身一人垂老待死。对他来说,尘世一遭,亲人朋友,并不比那提拎着锁链来唤他回家却又不敢往他身上套的白无常和黑无常更亲近。
不过,好在这已是第十二世,这一场轮回的闹剧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他望着天边一轮圆月,心道:也该收拾收拾铺盖,去那幽冥之底的无垠地狱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