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冷,你出来做什么?”于氏撵着齐蓁蓁回屋儿。
“我娘教着明月绣花呢,婶子你知道的,我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在那儿待着,我娘看明月绣的那么好,回头又该念叨我了。”齐蓁蓁调皮的说道。
“也不知道你娘是怎么想的,谁说姑娘家的女红就一定要好?明月是自个儿稀罕,要是她不稀罕,我才不会逼着呢。再说了,你家这情况,哪里还要自己亲自做绣活儿,喜欢的话,绣点儿东西打发时间就是了。”于氏说道,“回头我跟你娘说说。”
齐蓁蓁脑袋蹭蹭于氏,“还是婶子懂我,绣楼里的绣娘手艺那么好,想要什么直接去买就成了。”
两人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
之前那小媳妇手里活计干的飞快,心里却堵的慌,这辣白菜的生意怎么就不是她的?每天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还有于氏,不就是仗着自己是里正的儿媳妇才得了这管事的身份,大冷天的,她们要摸着冰冷的白菜,她却只用揣着暖呼呼的手炉看着她们干活,太不公平了。不过是流落到他们村里的落魄人家,凭什么一跃成为村里人都敬着的?
晌午散工的时候,齐蓁蓁留于是还有宋明月吃饭。
两家熟悉,于氏也就没有推辞,她也喜欢齐蓁蓁的手艺,一样的饭菜,经她手做出来就是好吃。
宋明月见齐蓁蓁要做饭,准备下炕去帮忙,被于氏一把拉住,“你还是乖乖在这儿吧,娘可不是心疼你,你去搀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饭呢。可别给蓁蓁帮倒忙去了。”
这人都有擅长不擅长的,厨艺就是宋明月的短板儿,怎么学都是连门都进不了的。
晌午要吃的是肉夹馍,前两天从张屠夫那里买了个猪头,炖了一锅酥烂的猪头肉,卤汁是她齐蓁蓁的独门秘方,卤出来的猪头肉别提有多好吃了,烙几个白吉馍,剖开加上猪头肉,再舀上一勺子卤汁,好吃的叫人想把舌头都吞进去。
白吉馍外层酥脆,内层松软,肉喷香糜烂,咬一口热乎乎的,众人吃的非常心满意足。
“蓁蓁,明明是馍馍夹肉,怎么就叫肉夹馍了?”宋明月把第三个肉夹馍的最后一口送进嘴里,含糊不清的问道。
这是为什么呢?齐蓁蓁没有考虑过这问题,从视觉上看,确实是馍馍夹肉,怎么就叫了肉夹馍的名字?这儿有没有万能的度娘,齐蓁蓁只能搪塞,“以前看的书上这么写的,至于为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
一听是书上说的,宋明月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书上写的就是有道理的,而且读起来,还是肉夹馍顺口。”
书是读书人写的,古人对读书人莫名的都有种敬畏,轻易不会去质疑书中的内容。
下晌,做工的妇人少了一个,跟于氏同村的那个小妇人锦娘帮着跟于氏告假,金萍来了月事,痛的下不来炕,告两天假。
金萍就是于氏不看好的那个,也是去李山家撺掇李山夫妇两个多进辣白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