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时婉缓过来之后,手脚并用的推搡闫文林,冷着脸警告他:“我是孕妇!”
闫文林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面不改色的讥讽道:“知道你是孕妇,嚷什么嚷?不是闹着想要打胎吗?”
江时婉一下子红了脸,打胎她也不过是随口说说,如今,肚子里的小家伙就是她的命,她是舍不得他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看着闫文林这般不管不顾,江时婉更是急了眼。
闫文林次日去公司,脸色不见得太好,虽然说他平日里一惯都是一副漠然干练的样子,但是明显眉眼厉了很多,员工见了,都不得不拿出三倍的恭维。
下午开了个会出来,下属们都叫苦连天,闫文林一概当做听不见,回到办公室,秘书告知他藜律师等在会客室。
“叫她进来。”闫文林声音严肃而低冷,说完大步流星的往办公室走去。
郑阳把会议文件放在了闫文林的桌上便出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门上响起了敲门声儿,紧跟着一双纤纤玉手推开了门,高挑身影出现在门口:“闫总!”
刚才办公室里没人,秘书便让她在会客室里等着,那儿地方空旷,这会儿见了她,仿佛心里一片旷地都没填满,可见他有知识抬起眼皮没什么情绪的瞧了她一眼,心里便又觉得堵得有点难受。
他身上有一种很强硬的攻击性,凭空给人一股压迫感。
闫文林伸手扯了扯领带,眉峰皱着,语气稍缓了点,“什么事儿?”
藜麦知道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以前在一起许多年,也没见他有过什么改变,但是对她说话总会刻意缓和许多,尽管听起来有些生硬的不自然。
殊不知这不是她抗议的结果,她不太满意的念叨过几回:“闫文林,我是你女朋友,能不能对我温柔点?”
后来还当真温柔了许多,语气温柔了,这已是难得。
时间有一种惯性,谋些东西会按照这种惯性保持下来,就像这么多年他对她说话,始终不会太过冷漠。
藜麦扬了扬手中的文件,“需要你过目,然后签字。”
说完,将文件递到桌上,规矩恭敬地双手推到闫文林的面前。
闫文林看了眼文件有看了看她,淡声儿说道:“让下面的人送上来就行了,没必要亲自跑一趟。”
藜麦打官腔,“你要是有问题,我比较方便回答,有纰漏也好修改。”
藜麦自己心里清楚,统统都是借口,不过想趁机见上一面而已,也算是因公寻私了。
她今天穿了一身三色拼接的蕾丝连衣裙,系上一条黑腰带,足够精致抢眼,也不失干练勾勒出细腰长腿的无完美比例身材。
藜麦以前问过闫文林,喜欢女人穿什么类型的衣服,他说简单干净就好,所以她以前怎么简洁干练怎么来,却忽视了怎么展现女性魅力,也忘了是哪一次起,她看见站在闫文林身旁的江时婉,穿的漂亮别致,有小小的性感,却一点不拖泥带水,西装革履的他搂着她的腰,连她都觉得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