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正到了饭点的时候,不少学生聚集在街头巷口,三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的热闹。
林厌在校园内知名度甚高,迟纵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风云人物”一同出行,很快受到不少注目……迟纵不以为然,大大咧咧的跟林厌介绍着麻辣烫这种有多么美味。大少爷家底丰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如今也不知怎么对这种廉价的街头小吃如此热衷,或许就像是年轻人永远喜欢炸鸡和啤酒,迟纵也不例外。
对比下来,林厌总觉得自己老了——迟纵身上有一股他这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的青春朝气,像是雨后初晴的第一缕阳光,破开潮湿的水雾,温暖却不刺目。
或许是在潜移默化间被这束光所吸引,他没有排斥对方有些越界的接触。
在饭店里坐下来已经是十几分钟后,商业街上寸土寸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间小小的麻辣烫只占了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角——它位于街头最末端,招牌用的是最朴实的那种灯箱,字体也是默认的楷体,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一家朴实无华的小店,饭点时甚至排起长队,迟纵已经和老板娘混的熟了,提前打电话定了位置,靠着米黄色墙纸的角落,抬头可见斜上方装饰用的画框,里面是一幅幅笔触稚嫩的涂鸦,是这对开店夫妻女儿的作品。
店面不大,却十分干净,桌上摆着四五种调味料,和加了冰块的柠檬水。身后坐满了来聚餐的其他学生,四周围绕着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于林厌而言,这多少有些嘈杂。他拿过杯子为自己倒上一杯,冰凉酸甜的味道染上舌尖,清爽的味道稍稍缓解了焦躁。
坐在他对面的迟纵正十分熟练的在点餐单上画着勾,一边画还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忌口……林厌向来不挑食,吃饭对他而言只是维持身体机能的一个环节,便主动放弃了选择权,一切随便。
等单子交上去,过一会儿他要的可乐先上来了,迟纵迫不及待的打开,灌了一口:“爽!”
完了他抬眼看向林厌,那人仍握着眼前的柠檬水,一小口一小口抿着……就算在这种地方,青年的腰板也始终挺直,洁白的衬衫尽可能不触碰因老旧而泛黄的椅背,迟纵眯着眼盯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过脑的来了一句:“你这样累不累啊?”
林厌抬了下眼:“……什么?”
“就……你现在这样啊。”少年比划了几下:“不管什么时候都冷着一张脸,工作的时候也好,出来吃饭也好……似乎都是一种状态,你都不会稍微放松一下吗?”说罢,他吊儿郎当的翘起二郎腿:“比如这样。”
林厌嘴角的抽了抽,眼神却不知为何柔软了些,他说:“迟家都不教你礼仪的吗?”
“礼仪都是正式场合才需要有的东西,谁回家还每天西装革履面带微笑啊。”迟纵晃着长腿,膝盖
顶到了桌底,导致整张桌子都晃了一下,水洒了出来。他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乖乖把腿放了下来,又抓起纸巾一顿猛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