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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屁股上的红印是烙铁烙上去的,倒不是我亲眼见的,只是见过同样受过酷刑的太监罢了。
那时我坐在宫墙上,看他被撩起裤子在长凳上受罚,心里按不住唏嘘:“哎呦,真疼。”不知道当太监有什么好的,表面上看是住在富丽堂皇的宫殿,其实受得不是常人的罪。
我常把他们比作关在鸟笼里的麻雀。为什么是麻雀呢?因为金主养的是金丝雀,他们只是负责陪着金丝雀受罪而已。
此时我问他:“喂,在这里有什么好的,还不如跟我去当大盗有意思!”
他一瘸一拐地径直从我身边走过,用极其厌恶的眼神瞄了我一眼。
我矢志不移地问道:“只要你愿意走,我现在就带你出宫,以后有我吃肉,就不会让你喝汤。”
他还不理我,我急了,抓了他的手臂将他留住。他转过身,冷得像冰凌子的话抛到我跟前:“走开,我讨厌你。”
我愣住了。
他甩开我的手渐行渐远。
那是我第一次敞开心扉去接受一个人,却料得如此下场。
现在想来觉得好笑,那时却是郁郁寡欢了好一阵。
我这么好的人,他怎么就讨厌了呢?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
那像是一道结痂的疤,现在遇到他,痂又被重新揭下,隐隐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