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摇筝十分不服气:“你别乱说,萧景瑞给的东西我一样不落的都还回去了,上回的灵药事件我也算是还了他的人情,老天干嘛劈我!”
系统一脸鄙视:“那你脖子上挂着的是什么?”
沈摇筝吞了吞口水。
萧景瑞的扳指被她串成了个项坠贴身带着,之前还回去的,不过是她在地摊上找的赝品,十文钱俩的那种。
这么说来,她可能真的有朝一日会被老天劈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她继续这样混下去,恐怕在被老天爷劈死之前,就要被萧景瑞那个小心眼给砍了。
毕竟,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王族,而她,说白了就是个平民老百姓。想保住自己这颗脑袋,再多的小聪明也只能解一时燃眉之急,想要治本,她就必须在这个大殷,站稳属于她自己的脚跟,让萧景瑞就算想要她的脑袋,也得掂量掂量他手中的分量,够不够资格来拿她的人
头。
而环顾整个大殷,能真正让人忌惮的存在无非为三——富甲、权贵、兵权。
军中兵权和朝堂权贵自己暂时还碰不到,所以眼下,她最先要做的就是扩充自己的财力。
正所谓天下熙攘,皆为利往,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朋友,有朋友的地方,就有人脉,而有了人脉,她才能彻底牵制住萧景瑞的杀心。
“置办产业?”
林氏好容易将自己的宝贝闺女从云鸾山盼回来,可谁想这丫头在宅子里安静了没两天,便同她说了这么一桩惊天动地的事情。
“摇筝,现在咱们在这烟雨阁中住得不是好好的么,你看,你之前刚从云鸾山赢回五千两银子,这是咱们娘俩和遥星她们一辈子都用不完的数目,你又何必再去置办产业,操心劳神呢?”
林氏根本不喜欢沈摇筝出去抛头露面。
其一,是担心她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惹来杀身之祸。
其二,也算是林氏一点小小的私心,她思想守旧,下意识中就认为沈摇筝到底是女儿家,合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算是遵守妇道。
沈摇筝拖着腮帮子,闷声闷气的听林氏念叨了她一上午。
上辈子她父母早亡,想听念叨都听不着,可现在当真让她听着了,还真是有点不太适应。
“娘亲~咱们如果不想办法生财,五千两也会很快坐吃山空,何况我说置办产业只是想先从开个小铺子开始,又不是什么大买卖,您就放心吧。”
沈摇筝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无奈,五千两,都不够貔貔大爷下个月的餐补,哪里还有剩余叫她们“坐吃”?
林氏拧着眉头:“你从前在书院学得都是圣人之道,哪里懂得这些商贾之道,不行。”
看着林氏回绝得斩钉截铁,当真不留任何余地,沈摇筝绝望至极的把脑袋磕死在了桌案上,早知道就不把五千两全给遥星入账了,唉,她现在突然有点理解那些个私藏小金库的男人了。
不过……
沈摇筝眼珠一转,这置办产业的本钱,也不一定非要她来出吗~
薛府。
薛染年正在桌案前温习书院的功课,便听阿福来报,说什么“死鱼”求见,不由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去请进来。”
“薛大少爷,久见久见~”薛染年看着这条活蹦乱跳窜进自己书房的“沈死鱼”,一脸鄙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