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怡红院的大门,脑海里闪过红姑娘震惊的表情,林宇心里偷着乐,整个怡红院的男人都在围着红姑娘转,她就如同一只高傲的雌孔雀不断的散发着魅力吸引异性,偏偏林宇就是那只唯一不鸟她的雄孔雀。
还是一只比雌孔雀更加高傲的雄孔雀。
“少爷,为什么红姑娘一定会叫住你呢?”进宝跟在林宇的后边,疑惑问道。
今天林宇给他带来的震撼已经太多,甚至于有些麻木。现在进宝已经接受了自家少爷不是傻瓜而且能吟诗赋颂这个事实。
林宇没有回答进宝的问题,走在前面看着天都的街景,这才说道:“女人是这世界上最容易追求也是最容易让男人碰一鼻子灰的生物。当你对她感兴趣的时候,她会心里产生优越感,这样当你追求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就处于下风了。”
“恩?进宝不懂。”
“就好比这个冰糖葫芦。”
走到一个小摊旁,那旁边放着一根木棒上边插着美味的冰糖葫芦,从上面摘下一串,咬了一颗,林宇含糊着嘴道:“一串冰糖葫芦在路边买是三文钱,但是如果是红姑娘亲自制作的冰糖葫芦来买就得三两,三十两,三百两。关键是这个价格你可以随便出,因为它特别,所以一定会有人买。”
进宝一听更晕了,说道:“少爷,冰糖葫芦跟红姑娘有什么关系,好像越说越乱了。”
难道少爷又开始说傻话了,进宝心里想到。
林宇大力拍了一下进宝的肩膀说道:“物以稀为贵。女人漂亮的毕竟是少许,由红姑娘制作的冰糖葫芦这世界也就只有一串…所以啊,把你自己变成稀有的存在独一无二,这样就可以成为吸引人的存在。”
“哦,我明白了,少爷的意思是,大家都在围绕着红姑娘转,但你就是不围着她转,这样你就显得很特别了。红姑娘叫住你的时候,你故意不理她往外走,就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加的特别。”
“孺子可教也。”
林宇点了点头,嘿嘿说道:“你也可以认为你家少爷我呀,在欲擒故纵。”
此时,月光如水银倾泻。
洒在檐牙高啄,洒在旗帜招牌。
那里有人吆喝,这里顽童嬉闹。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肉铺、庙宇、等等。
街道旷地上则是买着琳琅满目的商贩。
整条街道向城外延长出去是人迹较少的郊区,在那城门之下,有挑货摇晃的车马,有驻足欣赏风景的书生,有情侣并肩在花前月下蜜语。
晚风轻拂,吹皱天都河的水面。
行走在嘈杂的人群中,林宇眼神恍惚的看着面前的一切,这一切都是属于天都城的繁华与喧嚣。
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林宇的心头没来由地一叹,然后又是一叹。
第二声的叹息非常重。
“少爷你没事吧?”见林宇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进宝关心问道。
林宇低头沉默。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目标是什么?梦想是什么?追求是什么?
一直以来在大学努力读书为的又是什么?
为什么要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
为什么不是其他人?
为什么?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