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芸:“人之初……”
莫舞:“人之初,性本善……”
第一遍莫芸只记得三个字,再往后就记不得了。莫舞好些,记住了六个字。明卓雅什么也没说,继续念了几遍,直到莫芸和莫舞把这一句都记下来了,这才说道:“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
明卓雅讲的很仔细,莫芸和莫舞听的也很认真,一个早上下来,两人连那十二个字都会写了。临结束的时候,明卓雅给她俩一人给了一本《三字经》的描红本,让她俩照着写,并说道:“明天我要检查默写,你们下午的时候可要多温习几遍我今天讲过的内容。”
莫芸和莫舞自然齐齐称是。
“阿芸,我下午能来找你吗?我想和你一起写字,你最近都不怎么理我了。”刚从明卓雅的蒙古包里出来,莫舞就往莫芸跟前凑。
“我下午还要陪阿森去骑马呢,我先走了。”莫芸说完这句,急忙遁走。想起上一世优雅从容,心机满满的莫舞,再对比如今说两三句话就一副自己欺负了她然后一脸委屈样的莫舞,莫芸心里极不适应。不过莫舞于学习上真的很有天赋呢,明卓雅讲的东西,她不过听两三遍就记住了,自己可是记得很吃力的。
用罢午饭,莫芸和莫森骑着马往金州城外的洮河边赶。那里地势平坦,水草丰茂,是极好的放牧之地。等到了滚滚的洮河边,莫芸和莫森同时下了马,放任乌云和白雪在河边吃草,他俩一起走进附近的芦苇荡里。
芦苇荡里此时已经有了十来个跟莫森差不多年纪的男孩,看到莫芸和莫森进来,其中一个高个男孩大声道:“阿芸,阿森,你们可来了,快看看我们刚才捡到了什么!”
“托四哥,你捡到了什么?”莫森兴冲冲地跑了过去。
托四是托尼大叔的第四子,莫森的好兄弟托福的四哥,他的模样跟托大长得很像,也是个阳光型帅哥,个子比托大矮些,皮肤很是白嫩,怎么晒都晒不黑的那种。
“我们捡到了野鸭蛋!”托四那里还准备卖关子,托福在一旁插了一句。
“野鸭蛋,托四哥待会我们烤着吃吧!”莫森想起野鸭蛋的香味,馋的咽了口唾沫。
“我也想吃!”
“我也是!”
……
几个男孩纷纷看向他们的“老大”托四,等着他拿主意。
“阿芸,你想不想吃烤鸭蛋?”托四没有理他们,而是把目光投向莫芸,眼底闪过一丝羞涩。
“我刚吃过饭,还不怎么饿,你们想吃的话就烤吧。”莫芸笑着说道。
“那就烤着吃吧!”看到莫芸朝自己笑,托四脸一红,不太自然地移开双眼:“阿福你们几个去捡柴火,阿森和我先去河里捉鱼,阿芸,你……”
“托四哥,我也去捉鱼吧。”莫芸几步走到托四和莫森跟前,她的水性可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