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可以这样······”
嬴政支开宋午,听蒙恬细细道来,时而皱眉,时而点头,时而惊讶。
“你确定蝗虫可以吃?”
“我确定。”
中国人对于吃可是特别讲究,这个时代的烹饪技术,没有后世发达,可入口的食物,人们仍然十分讲究。屈原写楚辞的时候,更是大段大段的描写了享受美味佳肴的场景。伊尹向商汤进谏的时候,也以美食作喻。想到后世,在不少国家肆掠泛滥的物种,却在中国人的餐桌上苦苦呻吟,蒙恬灵机一动,何不发扬人们的吃货精神。蒙恬记得,后世有一道特色菜,食材便是蝗虫,营养专家说,蝗虫蛋白质丰富,可是大补之物。
秦军征服岭南后,条件艰苦,军粮时常不济,饥不择食之下,只要逮着能吃的,就往口里送。久而久之,留下了什么都敢吃的广东人。可这个时候的秦人,吃货基因还没有进化到那个程度,吃蝗虫,想想都不可思议。
美食如同美女,外在美很重要,味道再怎么鲜美,恐龙的面孔也提不起人的食欲。如果不是与蒙恬极为熟悉,嬴政肯定会认为,蒙恬的提议纯粹是一个恶作剧。
“待会儿让侍卫去捉一笼蝗虫回来,我亲自下厨,给大王尝尝。”
见嬴政仍然心有存疑,下不了决心,蒙恬只能收拾起忘记得差不多的厨艺,好好做一盘蝗虫大餐。
夜幕逐渐降临,没有电灯的时代,咸阳宫里油灯善良,仍然驱不散浓郁的夜色。
秦王寝殿,大大小小的油灯,宛如点点星火,在清风中摇曳,带动着大殿中的人影斑斑驳驳。
“大王,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嬴政拿起筷子,犹豫良久又放下了。盘中的蝗虫,金光灿灿,色泽鲜艳,可那样子,实在让人提不起什么食欲。“蒙恬,你先来吧?!”嬴政想了想,放下筷子,得意的笑看着蒙恬。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蒙恬得了嬴政的点头,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最大的蝗虫,放进了嘴里,吃得津津有味。王宫里的配料,各地特别贡献,趁着这个机会,蒙恬肆意浪费了一把,炸出来的蝗虫大餐,味道自然别有一番美味。蒙恬吃完了一个,又夹了一个,嬴政还在愣神的时候,蒙恬的筷子又伸进了盘里。如果蝗虫大餐能够传承后世,司马迁会不会在史书中记载,正是我蒙恬发明了这道美食。好像历史记载,我还改良了毛笔,这件事得留意着。
蒙恬心里得意着,筷子不知不觉又伸了出去,却被嬴政给挡住了。
“得了得了,寡人只是让你尝尝,可没说全让你尝光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蒙恬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嬴政也没有勇气做第一个吃蝗虫的人。可蒙恬蝗虫入口,丝毫没有恶感,反而极为享受,嬴政的口水情不自禁的在舌头里泛涌。
选了一个最大的,嬴政夹起来,缓缓送入口中,压住心里的不适感,嘴巴缓缓嚼动起来。当鲜嫩的汁液喷涌而出,一股鲜鲜的味道,沁人心脾,又脆又香,原来,看起来很丑陋的蝗虫,味道却是这么的让人难忘。
“寡人同意你的灭蝗计划!”将最后一个油炸蝗虫送入口中,嬴政抹了抹嘴巴,意犹未尽,“灭蝗期间,每天给寡人来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