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家门,客厅只有可可一人在,她穿着睡衣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断打着的哈欠透露了她的困意。
辛沙开门的声响引起了可可的注意,她扭过头一脸冷漠的盯着辛沙,发现它身上破破烂烂的战斗服后才表现的有点诧异。
辛沙尴尬的挠了挠头:“哈~还没睡啊?女孩子家的不要熬夜比较好。”
“要你管!你一整天都干什么去了?!”
可可这么问就意味着她并不知道今天发生在物美超市的抢劫案,或者不知道自己是此次案件的受害人之一。思考了一下,辛沙觉得还是不要告诉她比较好:“啊,是这样的,我今天去买菜,遇到有人当街抢东西,我放下菜就去见义勇为,和强盗打起来的时候不明真相的警察赶到,把我们一同带走了,盘查清楚后把我放回来了。不好意思,最后不但衣服被撕扯坏了,借用了警局的破衣服,连上午买的菜也没了。”
“哼!你这种人还能见义勇为?!”可可噎了辛沙一句就回屋了。
看的出来,她没睡就是在等自己,辛沙心里暖暖的同时还自嘲着:我还真不是一个喜欢见义勇为的人。
除了早饭外,辛沙一天没吃没喝了,饥肠辘辘的他从冰箱里取出几片面包片和一包鲜奶下肚,勉强凑合一顿。
餐后,辛沙在确定了其他人都睡了之后开始处理自己的伤口,好在腿上的枪眼是贯穿伤,并没有留下枪子在肉里,这就好办多了。
辛沙找来一个镊子,用打火机烧红,轻轻移除伤口附近的腐肉和坏死的皮肤,再用碘酒进行微消毒处理,最后用纱布缠了很多圈,确定不会往外渗血留下破绽。
整个过程本该是奇痛无比的,但辛沙却只有麻木的感觉,可他湿漉漉黏在身上的衣服又说明他出了很多汗,看来他的痛觉欺骗了他,身体才是做出了诚实的表现。
这样的话不洗澡根本无法入睡,但又不能触及伤口,辛沙只好小心翼翼的用毛巾沾水反复擦拭了几遍身子。
清洗过后,辛沙换了一件短袖和一条黑色长裤,这样的话就算伤口渗血透出了纱布也显现不出来。
穿着短袖长裤,辛沙大半夜的出了门,受了伤本该少运动比较好,可他却有不得不出门的理由,他得处理那些染血的纱布和破烂的作战服的啊。
把一切会让自己露馅的东西丢的远远的后,辛沙回到客厅还把电视的电源线短接,确保明天一天一家人使用不了电视,因为明天大概率会报道今天发生的抢劫案件,自己也可能会有躺在病床上的镜头,他实在不想被小夜看见自己受伤的样子,他总觉得小夜每次超能暴走都会对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
再三确定万无一失,没有任何漏洞后,辛沙就穿着衣服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下了,他不想打扰小夜休息,当然,也害怕和她同床被其触及伤口。只要第二天起早点儿,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了。
第二天一早,凌晨5点,辛沙睁开了双眼,打开手机,有点儿后怕,因为他的生物钟都是4点整,今天居然整整多睡了一个小时,好在其他人至少都是6点以后起床的,否则有可能察觉到自己的异常,辛沙深深的明白说多错多的道理,所以还是尽可能让一切显得自然些。
由于起的晚,身上还有伤的缘故,辛沙就没有强迫自己出门做城市跑酷以锻炼了,他进了厨房,打算做一顿丰盛的早餐用来蒙混过关。
做好早餐冰端上餐桌后,辛沙并没有打搅她人的美梦,而是扣弄起手机,跟一个昵称是“阿舞的梦”的人发消息:阿舞,阿舞,有一件事必须要拜托你。
距离上一次和阿舞的冷战有一段时间了,辛沙想着她差不多应该消气了,就厚颜无耻的借话题和她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