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公园里百花凋零,叶落枝枯,风景有些肃杀,因此也没什么游人,几个人坐在草坪边的长条椅上,小声攀谈。
许群点起一支烟,默默地打量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和车水马龙的街道。
张二明慢慢讲起了有关丁默邨的故事。
“几年前,那还是上海刚刚沦陷的时候,丁默邨在上海组织特工总部,权势熏天,杀人如麻,为日本鬼子充当杀手,那段时间,他因为杀人太多,手段残忍,人人闻之色变,被称为‘婴儿见了都不敢哭的刽子手’……”
“这样的人,哪里还能称为人?畜生,恶狼。”腊梅听不下去了,气愤地插嘴说道。
“是啊,为了对付这头恶狼,咱们中统方面,派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郑小姐,苦心经营,施展了一个‘美人计’,策划了一场闻名全国的刺杀行动。”
陈榆有些不以为然,摇了摇头,“用女色引诱?这办法,不好。”
“说起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当时的上海,丁默邨疯狂捕杀抗日人士,制造多起骇人听闻的血案,搞得人人自危,凡有正义感的国人,无不欲除之而后快。话说这个郑小姐,原本也是名门出身,大家闺秀,当时只有19岁,花一样的年纪,风姿绰约,当年的画报,都拿她当封面女郎。”
陈榆不知道为了什么,歪头看了腊梅一眼。
腊梅生起气来,瞪了陈榆一眼,“你看我干吗?反正我长得不好,也不会去施展什么美人计。”
“我也不会让你去搞什么美人计啊……不过,你长得很好。”
腊梅脸红了,又瞪了陈榆一眼。旁边的许群和老张都给逗笑了。
“郑小姐不光长得漂亮,而且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她想方设法,接近丁默邨,那丁默邨本来就是个色中饿鬼,一接触如花似玉的郑小姐,自然是喜出望外。郑小姐佯装成一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女,恃宠撒娇,施展开‘柔媚之术’,故意对丁默邨风情万种,却又若即若离,那一番‘媚术’功夫使出来,即便是定力再高的男人,只怕也是抵挡不住。”
腊梅忽然又瞅了陈榆一眼,陈榆愣了一下,直通通地说:“你瞅我干吗?我反正不会被什么‘媚术’给迷惑住。”
两个中年人,又哈哈大笑。老张笑得嘴里正吸着的烟卷掉到了地下。
腊梅的脸,又红了。催促老张:“你快讲啊。”
“好,且说那个丁默邨,对郑小姐简直是馋涎欲滴,神魂颠倒,彻底给迷住了。这个时候,中统方面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便秘令郑小姐下手刺杀。”
两个年轻人,都给吸引住了。
“……刺杀现场,布置在郑家客厅里,由郑小姐宴请丁默邨吃饭,暗藏手枪,做好了刺杀准备,而且,为了保险,在郑家门外,专门安排了狙击人员,只要丁默邨进入郑家,那可以肯定地说,他就跑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