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没有比那时再昏暗的时光了。
整天浑浑噩噩的。
尤其是在看了某杂志上一篇名为《他可能没有那么爱你》的文章以后,我单方面确定了,我和你应该算是结束了,因为我很认真的把你表现出来的种种迹象,与上面所描述的应该算不上喜欢的行为做了对比,毫无例外,得出的结论是,你只是为了让我先提出“分手”罢了。
这篇文章算是罪魁祸首?不!明明是我的猜忌在作祟。
可是,你不知道,“分手”这两个字,就和你的名字一样,我从来都说不出口。
而这种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
周庄严,这个我现在听到,依然会神经过敏,心跳加速,不能平常心对待的名字。
记忆中,你也很少叫我的名字,我们说话的前缀从来没有对方的名字,从来都是直接讲话,就好像我们心有灵犀,知道那就是在和自己讲话,而不是和其他什么人来讲。
我总是在想,如果高中我们在同一所高中上学,结局会不会被重新改写。
可是,没有如果。
算一算,我们已经分开整整九年了。
从我单方面断定你可能已经不喜欢我,直到现在,已经九年了。
虽然后来你约我,我又去C中看过你一次,但是,那一次,我是带着悲伤去的,即便在见到你的那一刻,我的心都乐开了花,可是,我知道,那种开心是暂时的。
因为只要我一离开,我们之间的联系便再难续了。
因为,只要我不主动,我们的关系便可停止了。
可是,我又知道,只要你一声招呼,我又会不计前嫌,屁颠屁颠的去看望你去了。
因为,我是那么的想你,日里夜里的想你,每一次去见你,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因为,我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在今夕何年。
我想,我对你满满一腔的喜欢,就是在被你冷落中消失殆尽的。
用“消失殆尽”这个词,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明明就在现在,就在我提起笔记录下过去点点滴滴的时刻,我对你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又浮上了心头。
是的,周庄严,我还是很喜欢你。
我想,我这一生,都会与这个名字有联系,因为它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上。
是呀,我就是这么没出息。这么没出息的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