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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陈春知道晚间他还有一声行动要执行,也没想着要带小女人去哪里游玩,开车带着她直奔喜来晏,第一个先做的,就是带她去买了十几双的平跟鞋——
当他听着岳母让他小女人上楼打扮下来,转眼看到她走下楼梯,脚上那亮色的高跟鞋时,他眸光暗了,若不是对方是自己老婆亲妈,他都想怼人。
好在,这一双没有上一回那么高,但是一眼还是能看出是双崭新的鞋子——新鞋子就等于穿了后,她的后脚跟会起水泡。
所以,一上了车,他就弯身将她脚上的高跟鞋给脱了下来,差一点没让濮阳柔在车上尖叫。
好在,这一回,是顾陈春自己开车,没有外人在。
“你吓人干什么嘛!”濮阳柔上车被他这般对待,虽然知道他没有恶意,但是她还是被唬了一跳!
“老婆,我带你去买些平跟的软鞋子,回头我定要将你家那高跟鞋子全都丢进垃圾桶!”
这才过了两天,小女人那后跟上的水泡才刚好脱皮嗟,又来穿新的高跟鞋子,直把他气地狠了——哎哟,岳母这亲娘,都不会心疼她闺女这受损的小脚儿吗?!
濮阳柔微怔,明白他生气的原因后,脸颊微红,小手主动握住身侧的手臂小声撒娇道:
“才不要呢!鞋子都是我自个儿精挑细选,已经是用最好面料制作的,新鞋子不适也就头那两天!再说,有些衣裳就是要配高跟鞋才好看!”
“老婆你穿什么都好看,不差这破鞋子。”顾陈春看了眼手臂上的白皙小手,再瞧着她轻纱的碧绿连身裙子,股肌蓦然一紧,动手给她扣上安全带,摸了把她娇嫩的小脸:
“柔柔,你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穿地舒服就好。”
瞅到男人幽暗的目光,濮阳柔忙摇头,“哪是啦,女为悦己者容,我是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只要不是穿地太高,人连走都走地不平衡,我不嫌弃高跟鞋。”
若不是她长得还行,又打扮的好看,眼前这男人能一眼就注意到她?濮阳柔挽了耳边的发丝,垂头暗忖:
男人都是视觉动作,别说男人,她自己也是。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是眼瞳直接反射到肾上腺的最直接反应,她根本就反驳不了。
别说顾陈春,就连她大哥,当初会花费那么多的聘金娶嫂子,除了后来相处中得知她嫂子的禀性值得他付出外,最开始之始,难道不是因为她嫂子长得好看吗?
平庸的长相,能一下子勾起男人的霸占欲望?
不可能。
嫂子也好,她也好,男人最开始本能想要占有的,还是一张脸皮,她妈有些观念,真的好直接、又偏偏让人不得不认同。
见色起意,是人的正常本能。
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